潍坊广文中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 : 2023-07-29 09:58
潍坊广文中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按照《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有关要求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信息采集和具体学位情况,结合今年入学高峰年实际情况和我校实际,做好相关招生工作,制定潍坊广文中学2023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按照奎文区教育和体育局划分的招生片区招生,免试入学。
2.坚持公平招生。按照“户籍、房产和居住地相结合”的原则,保障招生片区内符合政策的适龄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对入学新生实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3.坚持程序规范。把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作为规范办学的重要环节,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二、招生对象
招收奎文区2023年划定的潍坊广文中学招生片区内符合招生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学区范围
从白浪河与东风东街路口开始,沿东风东街东行至鸢飞路,沿鸢飞路南行至院校街,沿院校街(路两侧开门的小区)东行至虞河路,沿虞河路南行至清溪街,沿清溪街西行至鸢飞路,沿鸢飞路北行至健康东街,沿健康东街西行至白浪河,沿白浪河北行至东风东街所围区域。
四、招生批次及条件
(一)招生批次
根据市、区两级教育部门的文件要求,在教育部门的监督指导下,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并在学校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户籍、房产(房屋用途须为“住宅”,下同)等情况,分批次为符合对应条件的新生分配学位。学位不足时,同一批次内依次按照在奎文区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监护人合法稳定就业起始时间、租房时间的先后顺序,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对未按时申请学位的符合奎文区入学条件的新生,由区教体局根据全区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二)学位分配条件
第一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至少与监护人一方在同一户籍上,下同),新生或监护人在潍坊广文中学招生片区有房产,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且实际居住。
依据相关优待政策,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含入职工作满10年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我区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及其他依法优抚对象子女,本着尊重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确定入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第一批次学位分配范围。
第二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或监护人在潍坊广文中学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房产与户籍登记地址不一致。
第三批次:新生具有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名下在潍坊市城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峡山、滨海,下同)无房产,在潍坊广文中学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以住建部门备案为准,下同)。
第四批次: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或监护人在潍坊广文中学招生片区内有房产且实际居住。
第五批次:非奎文户籍新生,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市城区无房产,在潍坊广文中学招生片区内连续单独承租居住(2023年1月1日前备案),监护人至少一方在奎文区合法稳定就业。
(三)学位申请需提供的材料
批 次 | 户籍材料 | 居住材料 | 工作材料 | 其他材料 |
第一批次 | 户口簿 | 房产证 (不动产权证) | —— | 根据个人情况和关系证明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材料 |
第二批次 | 户口簿 | 房产证 (不动产权证) | —— | |
第三批次 | 户口簿 | 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 —— | |
第四批次 | 1.居住证(潍坊城区之外的非奎文籍人员提供,下同) 2.户口簿 | 房产证 (不动产权证) | —— | |
第五批次 | 1.居住证 2.户口簿 | 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前) | 在奎文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或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
(四)有关材料说明:
1.住建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备案时间须在2023年1月1日前;其余材料截止日期,如户口簿落户时间、房产证(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均为2023年7月16日。
2.户口在非直系亲属人员家的,不作为入学依据。在单位集体户的,需提供单位集体户籍单页(或加盖单位公章的集体户籍单页复印件)及监护人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明,否则不作为入学依据。
3.奎文户籍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房产,现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奎文区共同居住并同一户口的,可依据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与户籍登记住址一致的房产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4.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有房产,新生与监护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口且户籍登记地址与该房产地址一致,新生及监护人在潍坊城区无其他房产,属房产共有人的监护人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可按照该共有房产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
5.奎文户籍新生,监护人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等原因被征收的,属于房屋产权调换的,可以在原居住地或回迁居住地申请登记入学,视同具备第一批次条件;选择在奎文区的临时居住地学校就读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协调安排。需同时提供拆迁协议。
6.非住宅用途房产(如写字楼、商铺等)以及未实际入住的房产(包含期房)不作为入学依据。除新生监护人夫妻共有房产及第4条所列情况外,其他共有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房屋现已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的,可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因房产抵押贷款等原因无法提供房产证原件的,可提供房产证复印件并加盖住建部门公章或银行抵押贷款章。城中村改造房产,本村居民由村委出具证明并经街道确认;其他购房户需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原始发票(无购房合同的,提供村委证明并经街道确认)。
7.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能作为同一家庭子女入学的房产依据。城中村改造房产无法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的,需由社区出具租住证明并经街道确认(需写明出租人、承租人、房屋座落、租房起止时间等),并经学校实地验证属实。
(五)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
1.随迁子女。坚持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结合学校剩余学位等因素,安置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家长可同时在户籍所在地进行入学报名。
2.残疾儿童。
满足潍坊广文中学招生条件,拟随班就读的孤独症儿童及残疾儿童,家长于7月9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房产证、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提供近半年内智力检测和生活能力评估等材料;随迁子女一并提供居住证、住所和就业证明),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资源与指导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 2219 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662)进行入学评估鉴定。
五、工作流程安排
1.信息采集(7月3日-7月14日)。新生监护人注册登录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已通过服务平台采集信息、信息不需修改的,无需重复采集。
2.条件审核(7月5日-7月15日)。学校通过服务平台对新生监护人提交的学生信息材料进行校验审核并反馈结果。
3.学位申请(7月10日-7月16日)。新生监护人根据审核通过的信息,结合潍坊广文中学片区划分及招生条件,在服务平台提交入学申请。
4.学位分配(7月17日-8月2日)。学校在招生计划限额内,通过公安、国土、住建、人社等部门的政务数据审核接口进行信息数据比对和校验,同时组织入户调查等方式进行实际居住信息查实工作。查实信息完成后,学校在招生计划限额内,分批次将学位分配到符合招生条件的入学申请人员。
学位申请截止后提交入学申请(包括相关证明)的,由区教体局根据区内剩余学位情况统筹安置。
5.信息公示(8月3日)。学校将通过潍坊广文中学网站(www.wfgwzx.com)和潍坊广文中学微信公众号、公告栏等途径公布新生入学资格的基本信息(含报名序号、户籍所在派出所、居住地等可以公开的信息)。同时,在网上发布新生入学有关注意事项。
6.入学确认(8月20日前)。新生及监护人根据“信息公示”中安排的具体批次要求和有关注意事项,到潍坊广文中学办理入学手续、量校服以及领取小初衔接课程材料等。
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的,我校不再保留该生学位。
7.阳光分班(8月25日前)。学校对入学新生进行均衡编班、阳光分班。
六、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凸显招生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组织机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招生报名期间实行校长负责制、校级领导分组包靠制和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邀请区教体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招生监督,加强招生工作风险防控,认真梳理招生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形成风险清单,并针对性制定应急预案,确保整个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维护风清气正的招生环境。
(二)严格规范招生行为。学校招生方案经区教体局审批后公布与实施。学校工作人员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未经批准,不擅自进行招生宣传;不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考察或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不采用“特长生”招生;不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接收不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起始年级班额,同时合理预留休学人员复学学位。
(三)着力提升教育惠民服务水平。区教体局通过“奎文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招生政策,加强政策宣传与引导。我校落实“阳光招生”政策,并安排熟悉业务、综合素质高的工作人员做好招生政策咨询解答服务,指导家长做好报名工作。我校至少在招生工作开始前两周,通过校门口张贴海报、制作二维码、网站、微信公众号、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将招生政策、服务电话等核心政策内容制成通俗易懂的宣传材料,广泛告知所有学生家长。我校实行招生入学工作一网通办,推进“零证明”
入学,通过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对符合受理条件、材料齐全的
入学申请实行一次办好;符合大数据核验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报名实现“零证明”办理。
(四)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加强新生学籍注册和管理,根据招生报到结果、按时为正常接收的学生注册学籍。学校严格执行市区招生政策,严格落实“人籍一致”要求,学生没有报到入学、不在学校实际就读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学校、教师出卖或故意泄露学生、家长信息。
(五)加强诚信教育。通过诚实守信宣传,引导小学毕业生及家长惟真惟实提交有关实证材料,在招生过程中全程贯穿落实诚实守信教育。学校把践行“高度负责”的广文精神贯彻落实到招生过程的信息采集、学位申请、材料提交、查实信息、入户调查等各个环节中。对于上述环节中提交虚假证明,变相编造居住、户口、经营信息,或经学校与公安、市场监管、人社和住建等部门数据校验核实,的确存有举证不实等严重失信行为的,相关实证材料不作为入学依据。
(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学校将健全失学辍学联合劝返机制,对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入学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继续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方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奎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应于7月16日前,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通过服务平台提交延缓入学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
(七)教育收费标准。潍坊广文中学是市教育局直属公办义务教育初中学校,学校教育收费根据《关于我市中等及以下学历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潍发改价格[2022]389号)的相关要求执行。作业本费收费标准按实际成本价收取;校服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
学校招生入学咨询电话:2118278,2118246
学校招生入学监督电话:2118222
招生入学咨询工作时间:暑假前,周一至周五;暑假期间,周一至周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七、本意见有效期自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结束止。
附件:2023年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潍坊广文中学
2023年7月5日
附件
2023年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登录方式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奎文区教育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1.关注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奎文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扫描“奎文教育”二维码(附后),进入公众号,从底部菜单“便民服务”进入“奎文教育服务平台”栏目;
2.手机端网址:https://wfkwedu.wfgxic.com;
3.扫描服务平台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