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文中学“三好学生”的评选原则
发布时间 : 2011-03-15 00:00
发布者:潍坊广文中学
一直延续下来的“三好学生”,已经成为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代名词,应该依据学生的学业等级和综合素质等级进行确定。我们在评选“三好学生”(含“优秀学生”)时,参照高中学校录取学生的办法进行。一方面,既关注学习能力,又重视学生多方面素质发展;另一方面,评价科学合理、客观公正。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引导学生向着更有利于高中录取的方向发展。
具体为:将各学科与综合素质分为三个组合进行层级选拔,第一组合为政、史、地、生(初三为政、史),第二组合为理、化、体育(初一为体育,初二为物理、体育),第三组合为语、数、外、综合素质。以班级为单位,先从第一组合排列中,择优选出评优数量的160%;再按照第二组合,从中择优选出130%;最后再按照第三组合择优选出最后的评优结果。